2017年8月16日,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: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“红罐王老吉凉茶”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,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,共同享有“红罐王老吉凉茶”包装装潢的权益。
2017年8月16日,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: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“红罐王老吉凉茶”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,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,共同享有“红罐王老吉凉茶”包装装潢的权益。
加多宝终于赢得了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包装装潢权官司,未来意味着加多宝也可以用传统的红罐凉茶包装进行销售。
王老吉VS加多宝 七年之战
那么历时7年的中国凉茶之战,就这样落下了帷幕吗?从2010年到2017看以来,屡败屡战的加多宝虽然在与广药王老吉的官司中一路败下阵来,但是却因此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同情,其创造的各种流行广告官司广告,也成为了中国广告业的典范。也最终因为这种悲情,影响到了最终高院的判决。
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它们之间七年来的战争。
第一战:2010-2012年分手商标战,谁叫王老吉?
2010年“王老吉”商标被估值1080亿元。同年,广药集团表示,不跟你们加多宝一起玩了,我们要自己做“王老吉”,并向加多宝发出了律师函要求收回“王老吉”商标。
2012年5月11日,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,贸仲裁决: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(集团)有限公司签订的《“王老吉”商标许可补充协议》和《关于“王老吉”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》无效;鸿道(集团)有限公司停止使用“王老吉”商标。
加多宝表示不服!然而并没有什么用...同年7月16日,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,驳回加多宝提出的关于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申请。
第一战,广药王老吉胜!
第二战:2013年广告语之战
广药王老吉认为,加多宝的广告词“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”是虚假宣传,会误导买家们,让人以为两者是同一个产品,或者王老吉已经改名为加多宝。
而随后加多宝推出的另一条广告:“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,配方正宗,当然更多人喝,怕上火喝加多宝。”也被王老吉认为涉及虚假宣传。
2013年12月20日,广药集团把加多宝告上法庭,一审后加多宝败诉,广告也不能用了,虽然当庭提出了上诉,但在两年后的终审结果里,还是被法院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”。